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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提醒民众:防范四种形式的银行卡犯罪

发布日期:2010/1/24 19:26:12      来源:      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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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你今日用银行卡消费发生资金交易,请立即付款。”如果你收到类似这样的短信,千万不要急于付款,因为你很可能已经被犯罪分子盯上了。青海省公安厅日前公布了银行卡犯罪的几种形式,提醒民众注意防范,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。
    目前,我国银行卡发卡量已超过20亿张,青海省发卡量接近400万张。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,恶意透支、伪卡欺诈等层出不穷,银行卡犯罪花样不断,严重影响经济金融秩序。
    据青海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余仲介绍,去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银行卡犯罪案件45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,挽回经济损失23万余元。据分析,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主要手段有以下四种:
    一是“克隆”受害人银行卡窃取账户资金。此类犯罪多为团伙作案,一般先由团伙成员踩点,选择在合适的ATM机上安装针孔摄像头和读卡器,并在ATM机附近等待,在受害人使用取款机后将所安装的非法装置拆卸,随后用窃取的银行卡信息复制伪卡,结合摄像装置拍摄的用户密码,最终窃取受害人账户资金。
    二是在受害人使用ATM取款机时由一名犯罪嫌疑人以“丢包”的方式转移受害人注意力,其他团伙成员相互掩护,伺机用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将受害人银行卡调包,在受害人认为交易已完成并离开现场后,再用受害人的银行卡窃取账户资金。
    三是以银行名义通过手机短信诈骗受害人银行账户资金,如编造“将款汇入某银行某账户”或“银行卡因某次消费发生资金交易,请立即付款”或“银行卡密码被盗”等短信发送至受害人手机。由于受害人防范意识较差,根据短信要求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,或泄露银行卡信息和密码,造成账户资金损失。
    四是犯罪嫌疑人在秘密盗取受害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后,通过银行开通的电话银行业务,将受害人账户资金转入多部手机内,随后伺机退款。
    余仲说,上述案件多为高智商犯罪、团伙流窜作案,团伙成员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,作案时分工明确,相互掩护,一旦得手便迅速逃离现场。目前,已出现由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向经济相对滞后地区蔓延的趋势。
    警方提请广大民众,除了防范以上形式的银行卡犯罪外,还要时刻提高防范意识,勿贪图便宜,勿轻信他人。一旦发现上当受骗,要在第一时间报警。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来源:新华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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