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以“真金白银”为创新发展提速
把科技创新“关键变量”转化为高质量发展“最大增量”,5月1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《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政策措施》),记者整理发现,该政策措施围绕增强原始创新策源功能、提升企业创新组织能力等方面出台系列举措,为创新发展助力。
为提升创新平台支撑能力,《政策措施》规定,将采取“一事一议”方式支持国家实验室或者国家实验室基地(分部)建设,对新获批或者通过优化重组的国家(全国)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支持。支持高校、科研院所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,对经国家或者省立项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,建设资金按照省级拨付资金的2倍予以配套。在企业层面,《政策措施》提出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方式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联合高校、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,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。
为鼓励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,《政策措施》提出,支持在汉高校、科研院所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。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新增职务科技成果,单位可与科技人员共同申请知识产权,赋予科技人员成果所有权。《政策措施》同时明确,将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础平台。
围绕“965”产业体系,《政策措施》提出发挥科教优势,实施“410”工程,即:打造10大技术(产业)创新中心、推进10大科技重大专项、建设10大成果转化中心、引育10大高端创新团队。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、技术创新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,给予1000万元支持,对建设期内(最长2年)设备投资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领域投资项目,按照其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的8%给予资金支持。
据悉,该政策措施从今年6月10日起施行,有效期为5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