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日,中央文明委正式发布《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(区)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的决定》,木兰乡刘咀村荣登表彰名单,喜获全国文明村称号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木兰乡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,涌现出以刘咀村、双泉村村、将军庙村等为代表的特色乡村。
全国文明村是乡村最高荣誉称号,每三年评选一次。近几年,刘咀村在各级党委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,在区委组织部和东西湖区辛安渡街道办事处的对口帮扶下,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以创建文明村为目标,以农村经济发展、基层组织建设、乡村社会治理、村湾环境卫生、村民文体娱乐、乡村道德风尚建设为主要内容,全面提升精神文明、物质文明建设水平,文明村创建活动成效显著,共获得省市区文明村、科普示范村等多项荣誉称号。
2014年,刘咀村作为市文明委最终推荐的全市唯一的村,参与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评选,整个创建过程呈现出组织领导坚强有力、农村经济持续发展、创建活动特色突出、村容村貌焕然一新、文化建设多姿多彩、社会风尚尊德向善的良好局面。初次申请并成功荣获全国文明村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