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的鸟类究竟有多少种?1931年,美国人吉氏统计有1032种。新中国成立后,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,各地都进行了鸟类的区系调查,不仅获得了大量的标本,而且提出了数量空前的考察报告。
1955-1958年,经过综合研究,作者提出我国的鸟类总数为1099种;到1976年又增加至1166种。“四人帮”被粉碎以后,中国科学院组织队伍对青藏高原进行了综合考察,各地方性研究所也进行了空白地区的鸟类调查(如云南昆明动物研究所对云南西部高黎贡山的鸟类调查,青海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对西藏阿里地区的鸟类调查等),结果到1982年初,我国的鸟类就增加到1183种,现在又增加到1186种。调查仍在继续进行。
一个鸟种在不同地区常常可以分化为不同的亚种,在个别情况下,一个亚种也可能被提升为种。比如,国内麻雀曾被发现有6个亚种,雉鸡(山鸡)有19个亚种。鸟类的分类研究已有二三百年的历史,过去常常发现新亚种,现在已很少能发现了;偶有发现,即被视为奇迹。
但是,自新中国成立以来,经我国广大鸟类工作者的努力,先后已发现了20多个新亚种,为祖国赢得了荣誉。在这些新发现的鸟类亚种中,有的很有经济价值,如黄腹角雉的广西新亚种;有的有一定的研究新种程源的理论意义,如峨眉白鹇的新亚种。我国的鸟类分类研究在短短30年里取得了这样丰硕的成果,使我们每个鸟类工作者都感到光荣和自豪。
(来源:《郑作新院士鸟类科普文集》